第四節 信封的寫法
正面
注意事項如下:
1 收信人地址寫在1~2行,并在信封的右側留出1/3的空白。
2 收信人姓名要用比地址更大的字寫在信封的中央。
3 縱向書寫時,數字要用日語漢字數字書寫。
4 書寫公司名和職位時,不可以將公司名省略為「株」或「有」等。
5 注意敬稱的寫法。
6 當收信人是公司或者一個團體時,敬稱應使用「御中」,而不是「様」。
7 寫在寄信人下面的敬稱和寫在信封左下方的敬稱不可以同時使用。
反面
注意事項如下:
1 信封反面中心靠右的地方寫寄信人地址,靠左的部分寫寄信人的姓名。
2 若要寫日期,日期要寫在信封反面的左上角。
3 信封封口處要寫上「〆」「封」或者「緘」。寫祝賀信時,也可在封口處寫「壽」「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