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4-18 點擊率:47
一、互感器及電動機發生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報告值長。
電氣值班人員在巡視時發現異常現象需要將互感器及電動機停止運行時,應與互感器及電動機所屬值班人員聯系,并由互感器及電動機所屬值班人員進行操作(事故情況除外)。
二、發生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互感器及電動機運行:
1危及人身安全時。
2互感器及電動機或所屬電氣設備冒煙著火。
3互感器及電動機所帶機械設備損壞,無法運行。
4發生強烈振動。
5互感器及電動機內部發生沖擊,靜轉子相互磨擦時。
6互感器及電動機轉速急劇下降,電流增大或至零時。
7互感器及電動機溫度及軸承溫度急劇上升,超過允許值且繼續上升。
8發生危及互感器及電動機安全運行的現象時,如水淹、火災等。
三、發生下列情況者,對于重要的廠用互感器及電動機,可先啟動備用電機,然后再停故障互感器及電動機:
1在互感器及電動機中發現有不正常的聲音或絕緣燒焦的氣味。
2互感器及電動機內或啟動調節裝置內出現火花或冒煙。
3定子電流超過正常運行的數值(同樣負荷下)。
4軸承溫度急劇上升且超過規定值。
5互感器及電動機的電纜引線嚴重過熱或漏油。
6大型密閉式冷卻互感器及電動機的冷卻水系統發生故障。
7互感器及電動機三相不平衡電流超過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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