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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489A,第 1 版,2008 年 10 月 15 日- 用于通信設備的安全斷路器的 UL 標準
1 范圍
1.1 本標準的要求涵蓋單極或多極直流額定斷路器, 用作通信設備中的分支電路過流和短路保護。
1.2 本標準涵蓋的多極斷路器的所有極點均以相同的電位運行。
1.3 本標準的要求涵蓋額定直流600伏以下的設備。
1.4 本標準旨在與 UL 489的塑殼斷路器、塑殼開關和斷路器外殼標準一起使用,因為本標準的要求修改了 該標準中描述的測試。
1.5 除非另有規定,本標準中使用的“斷路器”一詞是指 用于通信設備的斷路器。
2 組件
2.1 除2.2所述外,本標準所涵蓋的產品組件應符合該 組件的要求。請參閱模殼斷路器、塑 殼開關和斷路器外殼標準附錄 A,UL 489,了解涵蓋 本標準所涵蓋的產品中常用組件的標準列表。
2.2 組件不需要符合以下特定要求:
a) 涉及本標準所涵蓋的產品中組件應用中不需要的功能或特性,或
b) 被本標準中的要求所取代。
2.3 組件的使用應符合其為預期使用條件確定的額定值 。
2.4 特定構件在構造特征上不完整或性能受到限制。
此類組件僅在有限的條件下使用,例如某些溫度不超過 規定的限制,并且只能在這些特定條件下使用。
3 未注明日期的引用
3.1 本標準要求中出現的對代碼或標準的任何未注明日期的引用均應 解釋為引用該代碼或標準的最新版本。
建設
4 一般規定
4.1 用于通信設備的斷路器應符合 UL 489 《塑殼斷路器、塑殼 開關和斷路器外殼標準》中對斷路器的結構要求,但第 5 – 7 節所述的情況除外。
5 間距
5.1 斷路器內的間距應符合 UL 489《塑殼斷路器、塑殼開關和斷路器外殼標準》中的要求。安裝時,只需要 滿足最終產品的間距。
5.2 一次電路和輔助電路之間端子的間距應符合 UL 489 《塑殼斷路器、塑殼開關和斷路器外殼標準 》的要求,除非斷路器的標記符合 16.5。
6 航站樓
6.1 斷路器必須有一個電線連接器、電線綁定螺釘、螺柱式端子或彈簧式端子,用于與最終產品部件配接,以便與打算使用的設備進行電氣連接。
7 手動開/關操作
7.1 斷路器應能手動開啟和關閉。需要使用普通工具的操作被視為手動操作。
性能
8 一般規定
8.1 用于通信設備的斷路器應符合 UL 489 《塑殼斷路器、塑殼 開關和斷路器外殼標準》中對斷路器的性能要求,但第 8 – 14 節所述的情況除外。
8.2 當端子部件是旨在與最終產品部件配接的特殊形狀的部件時, 應使用最終產品的部件或有效模擬最終產品部件的部件進行測試。
當金屬對金屬連接涉及膨脹系數可能 干擾有效操作的不同金屬時,應進行熱循環測試,以證明 連接處的溫度可以預期是穩定的。熱循環測試應基于 電線連接器標準UL 486A-486B中描述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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