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4-26 點擊率:68
客戶和承包商的責任載入合同。
誰編制風險評估?分包商可以要求機器制造商來編制嗎?
根據機械指令2006/42/EC的要求,風險評估必須作為設計過程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分包商必須要求進行風險評估,以便按照風險評估的要求進行電氣設計。
如果你仔細考慮,分包商(電氣設計)不能真正進行風險評估,因為他不熟悉機器。必須進行風險評估,以使電氣設計能夠正確實施。
可以委托第三方生產文件,但這必須在合同中澄清。
分包商如何處理由于機械缺陷(例如保護外殼缺失或類似情況)而無法實現適當安全理念的情況?
電氣設計工程師只能使用提供的文件(風險評估和安全理念)生產設計。如果后來出現缺陷,那么客戶負責承擔額外的費用。一般來說,電氣公司對機器不熟悉,所以它只能參考它提供的文檔。
不幸的是,經常發生的情況是,分包商沒有收到必要的文件,因此由于在機器投入使用時需要額外的工作和修改而產生沉重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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