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7-14 點擊率:48
近年來,中國利用外資政策的導向有所調整,2007年8月15日,商務部公布了2007年前7個月全國吸收外商直接投資(FDI)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與2006年1至7月份相比,全國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22772家,同比下降了%;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到億美元,同比下降%。而在7月份當月,全國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3022家,同比下降%,比6月份也下降了%。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億美元,同比下降%,比6月份下降達%之多。但利用外資明顯下降的趨勢,似乎并不為業界所擔心,尤其是對裝備制造業而言。分析認為,這種變化意味著中國正從對外資數量和金額的追求轉變為對使用質量上的結構優化。隨著中國經濟發展質量的提高,在裝備制造業上,中國利用外資的重點將從引進國外資金向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現代化管理和專門人才轉變,這是中國今后一段時期產業政策導向的一個轉變。
通過法律手段確保裝備制造業的發展安全
對中國裝備制造業來說,當市場調節還不能達到國家的宏觀經濟管理目標時,只有通過必要的法律手段,并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才能達到有效監管,規范引資秩序的目的,才能建立以國家經濟安全為基礎的外商投資監測和管理系統,強化外資企業的社會責任和經營行為。
美國等國家在這方面的經驗是值得借鑒的。美國歷來以投資環境良好和市場競爭公平著稱,但近年的事實證明,它同樣對來自于境外的投資進行嚴格的限制和管理,只是更多地是體現在法律程序上。
美國沒有對外國投資的專門審批程序,但美國制定了大量規范各類投資的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法律,大多適用于任何國籍的投資者,其中包括限制、反壟斷、購并、工資、社會保障、出口控制、環保和健康安全方面的內容。美國《防御法案修正案》規定:如確認有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可信證據,且其它法律法規不足以進行保護時,可對外國人收購美國公司進行審查、中止或禁止。美國還有保護機密情報的"工業安全計劃",使外國公司難以獲得涉及到有關國家機密的各種商業合同。
事實表明:國外大型跨國公司對華投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占領中國的廣闊市場,利用中國勞動力等成本低的特點為自己營利??鐕緦嵙?、技術先進,又利用了中國的優勢,還享受若干中國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競爭力益顯強勁。而內資企業往往規模小、實力弱、技術和產品落后,還受到某些限制,競爭力微弱。外資企業在中國市場的競爭中,奪取和占據了中國國內相當大的市場份額,擠占了內資企業的成長空間。
裝備制造領域涉及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裝備制造業對提高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中國裝備制造業引進外資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在促進境內產業發展的同時,尤其要以強調促進內資企業發展及提高競爭力的自主化發展為導向。FDI的進入應以不損害中國企業的成長為限。我認為,要從法律上,要以平等競爭為條件,鼓勵或促使跨國公司將其先進的技術帶入國內,同時限制跨國公司將產品的生產環節與技術開發、關鍵核心零部件開發生產相互分離的做法。
外企技術溢出的效果與東道國本身的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狀況是密切相聯系的,東道國本身的技術水平越高,與外國跨國公司的技術差距越小,越有利于技術溢出。為此,中國政府和企業應當加大技術開發的投入,提高中國的技術水平和企業的競爭能力,在同一行業要引進多家跨國公司并使其相互激烈競爭。在今后吸引外資的過程中,我們要盡量迫使外商將產品技術開發、關鍵零部件的生產等完整地投入國內。
明確外資的產業限制政策確保裝備制造業的產業安全
在裝備制造業的發展問題上,中國要明確對境外投資的產業限制政策,就是在逐步形成對內外資企業政策一致、并具有較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下,為了國家安全和經濟安全,而有目的地限制和引導外資在不同產業領域的投資。
美國對外國投資設有不少限制,主要有:(1)通訊,法律規定,禁止外國經營或控制的公司獲得從事通訊傳輸的許可,同時嚴格限制外國企業在通訊領域(電話、電報、電臺、電視)里的投資。(2)航空,法律限制各種來自國外以飛機營運為目的的、所進行的直接投資。(3)秘密政府合同,國防部限制外國與美國政府的秘密合同或其它公司參與此類項目。(4)沿海和內河航運,只允許美國公司從事沿海和內河航運。國境內的航運船只必須是美國制造、在美注冊并為美公司所有。(5)水電,只有美國公司或國內公司的合伙公司才能在可通航的河流從事水電開發。(6)土地,依照法律,美政府土地管理局所擁有的土地不出售給外國人。(7)不動產,美政府限制外國人對不動產擁有直接所有權。
可以看出,裝備制造業的核心競爭力和核心技術都屬于限制范疇。我們在對外資的管理上,一定要明確外資可以投資什么、不可以投資什么。這不僅為國家的經濟安全提供了保障,更重要的是為外資明確了投資方向,并起到正確引導的作用,這也是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的需要。
中國的許多制造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本身已經具備一定的技術開發能力并創立了自己的品牌。由于各種原因與國外跨國公司合資或被兼并后,中方自主開發創新的動力不足,放棄了中方原本已經具備的一定的技術開發能力和品牌,轉而采用和依靠跨國公司提供的技術。不少企業在中外合資后,拆散了原來企業已有的技術開發機構,造成中方對外商技術依賴和自主創新能力的退化萎縮。
我認為,對于國內經過多年發展已經具備相當的技術和生產基礎,并具有巨大的市場需求空間的制造業產業,特別是一些涉及國家經濟安全、體現一國工業與科技實力的戰略性裝備產業,應當對外資的進入進行控制或限制。對于這些產業,必須貫徹科學發展觀,保持中國在此產業領域的自主控制地位,為國內企業成長和壯大提供足夠的發展空間。